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《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认真做好领导点评工作的指导意见》的通知

来源: 作者: 时间: 2011-02-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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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先发[2010]25号

关于印发《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认真做好领导点评工作的指导意见》的通知

  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党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,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、各人民团体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(指导小组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,中管金融机构、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、部分高等学校党委(党组):

  现将《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认真做好领导点评工作的指导意见》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工作实际,抓好贯彻落实。

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

  201O年11月11日

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认真做好领导点评工作的指导意见

  领导点评是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有效方式。为进一步加强各级党委对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,充分调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积极性,现就做好领导点评工作,提出如下指导意见。

  一、落实点评责任

  领导点评原则上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和领导分工进行。党支部书记负责对本支部党员进行点评,基层党委(党总支)书记负责对所属党支部及其书记进行点评。

  县(市、区、旗)级党员领导干部按照分工对基层党委及其书记进行点评,县委书记要带头做好点评工作。其他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联系点和到基层调研、考察工作,对基层党组织进行点评。

  中央企业、中管金融机构、部属高校及其他规模较大、层级较多的企事业单位党组织,要结合实际,明确点评责任。

  二、明确点评内容

  领导点评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,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、促进社会和谐、服务人民群众、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要求,以创建“五个好”先进基层党组织、争当“五带头”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。

  对基层党组织的点评内容主要包括: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的评价、取得的成绩、存在的问题和努力的方向。要重点围绕推动中心工作、开展公开承诺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、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、党群共建创先争优等情况进行点评。对基层党组织书记,主要点评其带头创先争优和组织党员开展创先争优的情况。

  对党员的点评内容主要包括:对参加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的评价、存在的不足和努力方向。要重点围绕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、开展公开承诺、联系和服务群众等情况进行点评。

  三、创新点评方式

 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着眼于增强点评的针对性和实效性,创新领导点评方式。

  集中点评。通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、支部委员会或基层党组织书记会议等方式,对基层党组织、党员进行点评。必要时,可以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点评。

  个别点评。各级党组织负责人通过面对面个别交流等方  式,对所属基层党组织负责人、党员进行点评。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有差距的单位和薄弱环节,也可专门约谈,指出问题,督促整改提高。

  现场点评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、检查工作、走访慰问时,结合实际情况,即时对基层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。

  随机点评。根据工作需要,采取随机抽样的方法,确定点评对象,对一些单位进行点评。

  四、确保点评质量

  领导点评要在深入调查研究、广泛征求意见、详细掌握情况的基础上进行。要实事求是地肯定取得的成绩,认真分析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。领导点评可与年度考核、群众评议等工作相结合,点评情况可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向群众通报。要注意在点评过程中发现和树立先进典型,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,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。

  要把日常点评与定期点评结合起来,对基层党组织及其书记的点评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。今年年底前要普遍开展一次领导点评。

  各级党委(党组)要高度重视领导点评工作,切实加强组织领导,抓好具体落实。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组织书记既要带头深入基层单位开展点评,又要及时督促下级党组织认真抓好领导点评工作,确保点评质量,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扎实开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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